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主任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主任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防空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属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21-03-19 16:23:59
内容: 请问小区防空地下车库所有权属于谁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国动办
回复时间: 2021-03-22 17:04:26
回复内容:

萍女士/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综合了一下,现给您回复如下:

1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无论其预算情况如何,开发商和业主都没有产权,其投资者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权。因为其开发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我办理解其为投资者(可理解为在未售卖商品房产权前的投资者,我办只做一次报建),其享有所开发的人防工程使用权。投资者可通过合同等方式依法租赁、转让、出售其使用权。业主在购买其使用权时应注意,人防工程车位的使用权是有条件的,其使用权应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权限,同时在战时和紧急情况下将无条件清空并收归国有统一调配使用。

若您还有需要释疑的地方,请来电0730-8882056、07308886760。非常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