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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商品房地下车位到底能不能卖? |
来信人: | 小周 |
来信时间: | 2020-10-05 15:41:58 |
内容: |
经常看新闻,有很多城市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卖地下车位,胜诉后地下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能买卖。那么请问住建局的领导,咱们岳阳新建商品房小区的地下车位有哪些性质,比如人防车位,非人防车位,哪总能卖,哪种不能卖,不能卖的,住建局有没有监管,不能卖的怎么分配管理? 希望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20-10-13 07:05:22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人防设施车位属于人防设施,请向人防主管部门咨询,非人防设施车位使用权属开发商,开发商可自行处置,可租可售。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 |
回复部门: | 市国动办 |
回复时间: | 2020-10-13 10:03:35 |
回复内容: | 周(先生、女士) 来信收悉,我们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出意见,现给您回复如下: 2、您提出的地下商品房地下车位到底能不能卖.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五条、人防工程产权实行登记发证的管理制度。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为国家现行房屋产权证书,不另行制发人防工程产权证书。 如果您认为您的疑问在信箱我们还没有全面系统地回答或解释清楚的话,或者说不能令您满意的话,请来电0730-8882056、07308886760。 非常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