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案由及案情
立案
时间
处罚
处罚依据及决定
应缴罚款(元)
实缴罚款(元)
是否
结案
1
岳阳南湖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云梦新城中心绿化广场)
未报先建
2021.1.28
202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五条;《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97号令)第十八条。做出以下决定(一)提出书面警告,并处陆仟肆佰柒拾陆元(6476.00元)的罚款;(二)尽快到我办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手续。
6476
2
湖南诚谨置业有限公司(海伦堡.海悦城)
未申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就开工建设
2021.8.11
2021.9.8
依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97号令)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做出以下决定:(一)提出书面警告,并处肆万元(40000.00元)的罚款;(二)尽快到我办相关科室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三)如工程未获得人防主管部门质量认可的合格文件,则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