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人民防空?
人民防空简称“人防”,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的任务。主要包括防空袭掩蔽、组织疏散和消除空袭后果。
2、人民防空的性质是什么?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3、人民防空的建设方针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4、人民防空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5、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哪些职责?
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各级政府和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人民防空事务的主管部门。人防办的职责是教育、训练居民,使居民掌握在平时事故、灾害、恐怖事件和敌人空袭中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知识与防护技能;建设人防设施并进行防空准备;指导居民在战时从掩蔽、疏散和其他途径获得安全保护。
6、居民平时应怎样参与人民防空建设?
居民应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要求,主动关心支持人防建设,自觉学习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并在实践中运用提高。平时要熟悉住地附近的人防工程,按规定参加人防工程建设,爱护人防设施,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积极参加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
7、人民防空经费由谁负担?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社会共同负担。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8、国家发布战争动员令后居民应做好哪些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工作?
(1)思想上、行动上要从和平时期转入战争状态,全力投入战时生产和防空准备工作,关心人防信息,注意听防空警报。
(2)学习人防法规和居民防空须知,知道战时社区人防负责人和社区居民的人防任务与职责,积极参加市或社区人防专业队。
(3)了解可能遭空袭的重要目标和周围已建的人防工程和空旷地,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和疏散程序,以便按人防要求和安排进行掩蔽疏散。
(4)学习人防知识和防护技能,熟知防空警报信号和人防标志、人防工程,掌握紧急疏散和应急自防、自救、自消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5)根据人防部门的通知,分步进行家庭和个人的防空应急准备,储存干粮和饮水,制定家庭应急方案,参加人民防空训练。
(6)关心社区周围的人员变化,协助做好战时治安和重要目标地域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