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防工程建设取得了稳定持续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对人防工程质量的担忧。对此,海门市人防办展开了专题研究,并向市政府上报了调研情况,发现了人防工程“亚健康”问题,在此基础上经反复论证,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对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作出了规范,2013年,海门市人防办又把人防工程质量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开展了有益的探索。现结合本人几年来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体会,谈一点有关人防工程质量建设的粗浅认识。
一、创新理念,实现人防工程“建”、“管”并举。
人防工程的建设伴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人防工程建设的初期,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为了完成工程指标,把人防工程的数量作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强调“有没有”、“建了多少”。而对于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则相对弱化,加上人防主管部门本身工程技术力量薄弱,想抓质量也无能为力。造成事实上的重“建”轻“管”。
近年来,各地人防工程建设都有了飞速的发展。人防工程量的积累,激发了我们对质的追求。如何加强对人防工程质量的管理成了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管”比“建”更重要。原因只有一个,“建”的目的是为了用,“管”好了才能用。海门人防办在人防工程的实践中逐步悟出了这个道理,逐步统一了认识,提出了“建”、“管”并举,质量第一的口号,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理念,推出一系列举措,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建设,努力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二、深入调研,查找人防工程质量建设“短板”
人防工程的质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二是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这两者缺一不可,“建”是基础,“管”是保障。
人防工程建设过程的存在问题:一是人防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有“猫腻”,普遍存在单位有资质,现场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相对缺乏。二是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责任不强,监理流于形式。三是人防防护设备厂商恶意竞争低价中标,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无法保证。四是基层人防主管部门技术力量薄弱,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监管有难度。
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过程的存在问题:一是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缺乏监管,人防地下停车位严重闲置,造成资源浪费。二是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严重滞后,导致防护功能下降。三是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存隐患,战时转换工作任务重,平战转换资金缺口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难于落实。
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有关人防工程产权的法律法规缺失,造成管理的混乱。我国现行的人防法和物权法都没有明确界定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致使人防主管部门无法对人防工程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大胆有效的监管。据了解,在人防工程的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这种“亚健康”问题并非个案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积极进取,探索人防工程质量之“匙”。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是人防工程建设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一种“阵痛”。如同“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的发展过程一样,由追求“数量”重“建”向追求“质量”向“建”、“管”并举发展。如何实现“建”、“管”并举,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实现“三个效益”,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打胜仗”?值得我们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所有人防从业人员深思。
一是必须统一认识,转变工作思路。不再片面追求人防工程数量或用人防工程竣工面积作为考核指标。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形成功能齐全、配套完整、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
二是必须培养一批爱岗敬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基层人防部门,受编制限制,人员较少。在人员配备时要优先引进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质量管理,特别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各省、市民防局要定期组织基层人防工程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掌握专业知识。
三是转变工作方法,不要在办公室“等”企业来申报,到竣工验收时才提整改意见,而要深入人防工程开发企业、施工现场,“靠”上去,主动宣传人防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消除质量隐患。
四是优化人防审批职能,规范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全过程,加强人防行政指导,严格人防执法,敢于动真碰硬。
五是人防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建设分管领导必须牢记廉政准则,严格依法办事,干净做事。
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靠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所有从业人员共同长期努力,扑下身子,静下心来,实实在在去研究、去探索、去追求。还是那句老话:质量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