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等具有深刻内涵的要求。根据要求,具体到在人防警报领域如何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如何提高其建设质量,即是警报通信建设、管理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直以来,人防警报器建设、管理实行的是规划设置、社会化管理。这一规划、建设思路早期为警报器发展打下基础,让各地警报器建设管理从简单起步,逐渐为社会、群众接受,但随着社会发展,这一模式逐步给工作开展带来新的不便和不适,例如人防警报器在已有模式下,当建设数量达到所在地区人防通信站管理承受上限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提高警报器鸣响覆盖面积、维护质量、操作人员(战备值班人员)应急能力及社会影响等要求,就是摆在基层人防通信站面前的一道难题,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解决如何加快转变人防警报战斗力生成,也是提高了国防动员的建设质量。
考虑以上问题,笔者从另一个角度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提出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试简述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分类:
(一)警报器建设方面:以广州市某区为例,一直以来设置人防警报器的原则就是按照先各级党政中心后居民区兼顾个别重点目标。这种模式在警报器建设初期适应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扩大了影响面,但缺点是,随着城市化发展,居民区、重点目标增加,居民区点警报器数量急剧增加,但警报器增加数量和速度达不到居民区增加数量和速度,而兼顾重点目标的警报器比例更是相对减少,但如何解决在既定的警报器数量前提下,既能增加居民点警报器,扩大影响力和保证正常扩展和扩大重点目标地区的警报器,即便不考虑二次打击等一系列问题,也确实让人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在现行制度下,这根本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二)警报器管理方面:目前警报器管理属于三级管理,同样以广州市某区为例,其原则是:由警报器所在单位、物业或所在居委负责平时管理,包括治安、年度鸣响操作及对群众解释、公告张贴、涉及警报器的其他事情解释和上报街道武装部有关警报器其他紧急情况;街道武装部职责是:在职权范围内对涉及警报器方面的维稳和群众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区民防办有关人防警报的工作任务,上报区人防通信站有关警报器的其他紧急事宜;区人防通信站负责对全区警报器和线路进行一年两次检查、检修、维护,组织警报器试鸣、操作人员培训、管理,警报器需要报废、大修、改造的,会进一步联系市人防信息保障中心或厂家进行相应处理,另外负责警报器的维稳等其他工作。
这一做法的重点就是区人防通信站在警报器建设、管理方面占据主导。由于各个单位和群众对于警报器的功能不是全面了解,负责警报器的人员流动性特别大,警报器的任何问题都会反映至区人防通信站,由区人防通信站解决问题,且警报器主要维护多由区人防通信站负责,因此常常是区人防通信站工作人员疲于对警报器的查看和一些简单问题的应付,另一方面因为部分社会群众从安装开始就不了解警报器的重要性所以无从谈起参与管理警报器的积极性。
(三)有关通信站编制、人员与工作开展问题。通信站编制和职能在国发〔1982〕34号文和参作〔2009〕773号文上已有规定,但是实际上广州市各区负责人防通信的人员人数平均为2-3人左右,远少于实际规定,工作开展和其他规定也并非完全按照文件执行,因此各区在警报器工作强度上、数量上存在一个上限。以广州市某区为例,负责XX台就是极限了,再增加警报器数量,人员工作强度将大幅增加,而鸣响率、设备维修等就很难达到理想水平,而这个上限数字就又和上述警报器设置方面存在一个互为因果的难题,即:在一个有限的人数前提下只能安装有限数量的警报器,而当居民和重要目标不能重合时,如何既能扩大警报器的鸣响范围,又能保证重要目标,还要进一步考虑以后的二次打击和其他提高人防信息化保障实力的其他工作,就成为一个两难。同时将过多精力用在警报器维护管理上,也影响了人防信息保障其他工作的开展。
以上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总结为:在目前社会发展态势下,存在一个地区,当人防警报器安装数量在满足各项良好指标的前提下,达到当地人防管理人员管理上限,那么如何进一步增加人防警报器数量、更好的维护管理警报器和减少基层通信站人员管理警报器难度,使之有利于开展其他信息保障任务。即:地区人防警报器在管理饱和下如何加快战斗力生成和进一步提高国防动员建设质量。
二、分析问题症结:
从上述问题提出可以看到:一个地区的警报器如果达到一定数量后就存在一个瓶颈阶段,如果不解决上述问题,则警报器建设、管理可能会在这一阶段继续停留。其问题症结分析如下:
(一)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可归结为:现有实际人防体制、编制与警报器规划、管理体制同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不考虑特殊情况和更高层面解决矛盾问题前提下,解决这个矛盾必然是有一方做出相应改变。
(二)在目前和平时期,人防体制、编制很难按照文件完全理想化解决、很难改变,因此在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不会改变前提下,唯一能改变的就是目前警报器规划布点和管理体制。
三、解决方法
如果从目前警报器规划布点和管理体制上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下面六个方面考虑:
(一)考虑警报器终端资产归属和管理,从警报器资产归属、产权入手明晰管理、任务。
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
1、分类:从警报器安装时间、警报器现状,可将警报器分为即将报废(电声13年以上,电动17年以上)、待报废(电声10年以上)、状况良好(电声2年-10年)、新装(电声2年以下)。
2、分类处置:
(1)对于即将报废的警报器和待报废警报器,做正常维护,年限到期后正常报废,该警报点是否安装新警报器,按照下面警报器安装原则程序实施;
(2)状况良好和新装警报器按照以下警报器安装原则程序实施,需要迁移应该迁移,需要落实有关手续的按以下程序要求落实手续。
3、警报器安装原则:
(1)各级通信站(信息保障中心)负责相应层级党政中心(区委区府或市委市府)、民防办、指挥所、应急中心的警报器安装、维护、管理、调试,在市规定的标准下保证各种连通;
以上设置点的警报器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归所在各级政府,列为国有资产,各级通信站(信息保障中心)可以根据政府赋予职责或法律授权代为管理,由政府决定何时使用。
(2)市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市级重点目标、市国动委成员单位警报器的规划、布置、安装、各种调试、操作培训,操作人员变动报备。
上述重点目标、国动委成员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试鸣操作、战备值班,问题反馈。
市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市本级、各区指挥中心及其他重要单位与市本级的互联互通;建设、维护、完善无线、有线网络、指导各区警报器的维护;
区级通信站负责区级重点目标、区以下镇街党政中心、区国动委成员单位警报器的规划、布置、安装、各种调试、操作培训,操作人员变动报备。
上述重点目标、国动委成员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试鸣操作、战备值班,问题反馈。
区级通信站在市信息保障中心指导下完成其他信息保障建设工作。
以上设置点的警报器所有权、使用权归所在各级政府,列为国有资产,并将资产划拨所在单位,列为单位固定资产,由民防和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各级通信站(信息保障中心)可以根据政府赋予职责或法律授权进行管理、监管,由政府决定何时使用。各设置点单位在合法依规前提下可以利用警报器进行宣传、紧急区域灾难警报等结合实际开展多项工作。
(3)鼓励各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安装警报器。
大力宣传并鼓励各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安装警报器。区通信站负有指导安装,协助调试、帮助培训操作、监督管理职责。
安装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试鸣操作,及时向市、区信息保障中心(通信站)反馈有关无线网络信号覆盖问题。实施“谁安装、谁负责”(居民小区物业提出由物业负责、小区居委提出由居委负责),安装警报器时必须签订协议,注明各项义务、战备值班人员、第一维护责任人等,如果不能达成平时管理要求,区通信站有权建议不安装、迁移、拆除保管或提前报废;
以上设置点的警报器所有权归安装单位或个人,在不影响防空警报信号发放等有关规定前提下可以利用警报器进行宣传、紧急区域灾难警报等结合实际开展的多项工作。各级通信站(信息保障中心)可以根据政府赋予职责或授权进行指导、检查、监督、执法。警报器的防空警报信号由政府决定发放和使用。
(4)鼓励警报器生产商提供从生产至报废时间段的收费售后服务,或提供厂家供有关单位实施保养服务。提供的服务合约可以一年一签,也可在招投标阶段将不同年限售后价格统一列入总价进行招投标。通过良好保养尽可能延长警报器使用年限和时间。
(二)考虑进一步对警报器放开市场。将警报器市场放开,各单位、居民区、个人均可以自行采购。市、区信息保障中心(通信站)根据网络建设、社会反映、动员、疏散等要求,依据申请完成部分地点的无线、有线统控。
(三)各级通信站(信息保障中心)将工作重点从以前的警报器设备维护管理转移到警报器网络建设、系统各种控制方式建设、数据备份和其他信息保障工作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加强对人防通信的执法、检查、监督。
(四)各级民防部门应联合教育、宣传、交通、应急等部门,共同制定有关规定。实施对各类学校,部分人流密集的车站、交通枢纽,紧急疏散地区强制加装人防警报器。以上地区加装人防警报器,将不仅仅是警报器鸣响覆盖的问题,还牵涉到国防教育、人员紧急疏散、应急疏散地域建设等方面工作,也是其他部门份内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部分,通过这些工作开展,人防就会迈出与社会融合式发展的重要一步,具有重要意义。
(五)各级民防部门要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宣传人防警报器重要性,逐步将人防警报器列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应急必备设备,要求各相关负责人把保证人防警报器与应急灯等其他应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作为一项应急工作检查。在社会上,人防部门应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文明小区建设等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提出人防警报器的建设要求,逐步形成良好的人防文化氛围。
(六)民防办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标准的制定。人防指挥通信部门应制定警报器的基本生产标准和灾难预警等信号类别及其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公布,保证社会群众能熟悉信号、准确判别信号和操作发放。
警报器是否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应用功能,是其能否在社会中被广泛推广的前提。鉴于此,应鼓励有关企业可以拓展开发警报器的功能,将警报器功能延伸并和实际相结合,有利于警报器广泛应用。满足基本标准的警报器均可投放市场,而具有不同功能的警报器之间可形成竞争和互补。
警报器建设、管理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在许多社区有了一定影响力。从近几年的人防网上竞赛、人防警报试鸣、人防演习等一系列人防活动来看,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人防,支持人防工作,特别是年纪在50岁以上的人群对人防有特殊的感情,但这些与十八大报告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要求有一定距离,具体表现为:部分单位和群众认为人防就是收钱,或者认为人防就是摁响警报器,远远没有理解到人防工作的重要性和人防通信警报后台的技术复杂、工作艰辛,甚至出现误解人防的观念,例如某单位曾要求某区人防办付费补偿占用其地点设置警报器。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面临工作中出现的种种疑难问题,若没有合理的处理方法,就会逐步累积,以致形成一种综合性的难题,这种难题就成为工作发展的一道障碍甚至瓶颈,而对于工作中的这些障碍或瓶颈问题如果用多个角度来观察,或许能独辟蹊径,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通信警报也不外如是。
摘自:广州市人防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