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防办党字﹝2015﹞10号
各县(市、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委、室),各直属二级机构:
现将《市人防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15年8月24日
市人防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省人防办党组《关于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湘防办党[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基层违纪违法、行业不正之风、侵犯群众权益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部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以下问题:
(一)用公款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等;
(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
(三)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
(四)违规审批;
(五)违规使用人防财政资金;
(六)违规使用人防特种车辆;
(七)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防办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委、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线索排查。各县(市、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委、室)、各直属二级机构要认真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问责,确保件件落实。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邮箱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办投诉举报电话0730-8886737,邮箱2023184115@qq.com。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甚至袒护包庇的党组和纪检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防办在每月10日前,向市办纪检组报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市人防办将适时将通报典型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人防办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约谈、函洵等方式,推动查处工作落实到位。市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市人防系统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防办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任务,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市办各科(委、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县(市、区)人防办工作指导以及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的督查,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人防办专项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人防办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方园,联系电话:0730-8886737。
附件:市人防办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市人防办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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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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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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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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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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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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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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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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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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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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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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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委、室)下基层时,应将相对应的专项督查工作作为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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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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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建设费征缴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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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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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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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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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人防工程审批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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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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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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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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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疏散基地建设(1506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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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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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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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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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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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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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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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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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财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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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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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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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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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指挥通信车辆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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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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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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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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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通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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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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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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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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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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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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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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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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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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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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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款违规请吃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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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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